血透腎透水處理系統解決方案
1 微生物試驗
應在按比例配制透析液裝置的入口處或在混合罐的入口處,收集處理水的試樣.
1.1 試樣應在收集后30 min內進行化驗,或立即放在1℃~5℃下儲存,并按常規程序在收集后24 h內化驗。應采用常規的微生物檢驗方法(傾注平板法)獲得細菌總數計數(標準培養皿計數).培養基應為胰蛋白酶大豆瓊脂或等價物.計算菌落數目應在35℃~37℃下培養48 h后進行.48 h后若呈陰性,可于72 h后再檢查.這是標準的操作方法.
也可用另一種方法測定水生微生物,即采用膜過濾技術濾除500mL~1000mL水,并在像R2A這樣的低營養瓊脂培養基上,可在28℃~32℃下培養5d或更長時間.
1.2 應用鱟試劑法檢查內毒素,測定是否有致熱原.
2 化學污染物試驗
對處理水進行化學分析,檢查其所含表1列舉的污染物量,應采用基準化學分析方法,要保證測定精確,應采用合適的容器,并調節PH值.表2列出檢驗每種污染物的方法.其他檢驗方法若被證明具有同樣的精確性及再現性,亦可以采用.
注:為了檢驗化學污染物,可能需要在取樣點收集足夠的樣本.取樣點的選擇,要根據水處理系統及其整個管道的狀況決定.